为进一步加强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本质属性的发挥,按照泗县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依据国认证〔2015〕8号和宿质办发〔2015〕20号文件要求,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目录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包括生产、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等各个环节,其中销售环节等为检查重点。检查中重点查看产品的铭牌及标志、主要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是否与型式试验报告上的描述一致;产品的结构是否与型式试验报告中产品的描述一致;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是否与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产品描述一致;元器件和材料变是否符合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变更要求。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发放宣传单,宣传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的危害,督促经营户落实告知承诺、公告明示义务,引导经营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对经营者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的车速、电池性能,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承诺的,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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