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消费者、经销商、合作伙伴:
首先,感谢各位对澳柯玛及澳柯玛电动自行车业务的关心与关爱。
近期,部分微信平台制作和转发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青岛澳柯玛电动车有限公司45%股权相关事宜的信息,该不实报道对公司相关事项妄加猜测、恶意中伤,引起了一定的误解,现将相关事实澄清如下:
一、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既有电动自行车产业,也有电动四轮车产业,电动自行车产业由青岛澳柯玛电动车事业部负责运营,电动四轮车产业由青岛澳柯玛电动车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本次转让的是电动四轮车产业部分股权,意在推进管理层持股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青岛澳柯玛电动车有限公司(电动四轮车)45%股权,有利于青岛澳柯玛电动车有限公司(电动四轮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经营机制,推动公司相关产业实现又好又快持续发展。
三、澳柯玛电动自行车产业是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三大主业之一,是澳柯玛坚定发展、做强做大的支柱产业,青岛澳柯玛电动车事业部正按照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和发展要求,不断推进产业发展和产品升级,生产经营运转正常。
四、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转让青岛澳柯玛电动车有限公司45%股权具体事宜,详见2015年3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5-004),请广大消费者、经销商、合作伙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电动自行车产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