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建设的首批高速公路充电站分布在福建境内的沈海高速和京台高速公路路段,共60个服务区,总投资达9780万元,已于近日完成设计招投标,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建成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可为所有符合国标的电动汽车充电,让电动汽车畅行八闽。
据了解,首批在福建境内高速公路建设的充电站,在沈海高速路段的涉及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六地市共18对服务区,在京台高速路段的涉及三明、南平、福州三地的12对服务区,将分别与京沪高速(已经建成充电站)、京港澳(北京-咸宁)、青银(青岛-石家庄)高速对接。
根据国家电网部门统一配置,每座充电站规划配置一台630kVA欧式箱变,建设4台功率为120kW的分体式充电机,每台充电机可同时为2辆电动乘用车进行充电,每座充电站可同时为8辆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每个充电桩30分钟的充电量,可支撑一般纯电动乘用车行驶100-150公里。同时,每座充电站均配套充电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及安防系统,可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及故障报警,确保了充电站用电的安全性和高效率。
福建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的建设,将推动各地将充电站纳入市政公共设施。目前,全省各地正在编制或修订规划,在高速公路以外的地方建设充电站。在全省各地开建的充电站,将对各种体制类型的资本开放,包括民营资本和外资,以加快项目发展进程,直接刺激电动汽车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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