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多数人出行的交通工具,甚至一些初中及以下年龄段学生也把其作为上下学的主要交通工具,但骑行人员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易造成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具有较大的价值,易引发盗抢等刑事案件的发生。为此,张家口市政协委员丁满臣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发放牌照,从严管理。
丁满臣建议,要加强对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人员的安全交通法规教育,保证骑行人员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观念;应出台管理规定,严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牌照登记管理,对符合条件者发放牌照。
丁满臣认为,为保证城乡居民能够积极支持配合,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申领牌照的广泛宣传;给予申领牌照一定的优惠期限和优惠条件,比如,可以规定一定期限内(6个月)申领牌照不收取包括工本费在内的任何费用;对超过规定优惠期限的可加收相应的工本费用,对超过1年未申领牌照的,应给予较为严厉的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