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金龙给广州市长写信至今无回音
来源:电动车行业观察员作者:综合
浏览:次2015-1-9 9:39:25
[提要] 2014年10月初,广州市公安部门制定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先生给广州市市长去信一封,信函从发出至今有两个月余,却一直未收到任何回音。
2014年10月初,广州市公安部门制定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其中对电动自行车将实行严酷的禁产、禁销、禁行、禁停、禁营运等“五禁”措施,这一禁令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产、销市场和消费者的出行产生巨大的影响。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先生代表行业组织积极奔波、了解相关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慎重地给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去信一封,信函从发出至今有两个月余,却一直未收到任何回音。为此,我们将此信作为公开信予以刊出,向业界公布信函内容,以示我们电动自行车行业人士的呼声,恳请有关方面关注!信函全文如下:
尊敬的陈建华市长:您好!
我是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祖籍是广东中山人。今天很冒昧的给您写信,反映和汇报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情况和社会反响,烦请陈市长关注此类涉及到广大底层百姓生存状况的民生问题,解决以”禁”代“管”的庸政懒政局面。
今年10月初,广州市公安部门制定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其中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严酷的禁产、禁销、禁行、禁停、禁营运等“五禁”措施。11月1日,广州市法制办又策划举办了听证会,并以多数票赞成“五禁”条例。近月以来,广州“五禁”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轩然大波,特别是其中对电动自行车采取“一刀切”禁止的野蛮粗暴的做法,触发了全国电动自行车工商界和广州社会底层民众强烈的争议和忿满,我们查阅了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2013年至2014年间,关于加强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的一系列文件中都没有看到类似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的提法。而事实上,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已拥有250万至300万个消费者,并正在受到更多的广州老百姓的欢迎。对此,我们谨向陈市长提出以下三点意见和建议,盼请陈市长调查研究,审阅批示!
一、广州“五禁”电动自行车不合情、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政府不能罔顾社会公平正义。我们认为“五禁”首先是不合情、不合理。电动自行车作为个人交通工具受到广州底层普通老百姓的欢迎,有其深厚的社会底蕴和条件,最主要是便利和便宜。任何政府不能也无权剥夺他们的生存环境,其中包括出行权、路权及私有财产权,我们党一再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应该做的是以宪行政,以法行政,万万不能是以权行政,以感觉好恶行政,而涉及到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慎之又慎,必须从大多数民众的意愿为出发点,这样的政府百姓才会拥戴。更重要的是“五禁”不合规、不合法。不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说电动自行车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都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道路上行驶,(大、中城市有非机动车道规定的应遵守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同时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2013年9月30日出台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和《2014年广州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穗府(2014)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都提到了电动自行车作为个人交通工具合理、合法存在。怎么可以广州政府说变脸就变脸,说行就行,说禁就禁。一点也没有严肃性,一点也没有包容性,一点也不人性化。这样的政府老百姓会心服口服吗,我们认为是不可能的。这样做,只能是激发民忿甚至民愤,只会使百姓怨声载道,这样做,是会有不安定因素的。
二、对待完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更应实事求是,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少数先富起来的人和政府官员,不应杀贫济富,与民争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广州作为全国的示范楷模,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发展,应该归功于党的伟大政策,广州市政府的精心组织实施和1669万广州市人民群众(其中包括837万外来精英人才和打工族)的辛勤劳动。可值得反思的是广州城市建设三十年来什么都发展得很好,唯独非机动车道没有发展,大大缩水了。目前我国贫富差距,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广州地区更是如此,电动自行车对数百万底层老百姓而言,既是个人交通工具,还是数十万劳动群众的生产工具和谋生手段。广州的公共交通再发达也不如东京吧,他们还在大力发展电动自行车呢,广州的公共交通再发达,十年之内也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特别是有些人明明享受了快递业务的便利却又主张“五禁”电动自行车,真应该问问自己的良心何在。一个城市的经济生态环境必然有不同的经济基础的人群组成,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和官员们不应与民争利,很多程度上,这些人享受的幸福生活正是由最底层的人民群众所提供的。想想他们的幸福指数吧!
三、今年8月马凯副总理在圈阅新华社记者所写有关电动自行车发展态势及其存在问题的内参报告中作出明确批示,要求中央四部委加强规范管理,同时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强烈呼吁广州市政府应该改“禁”为“管”,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政府的勤政和德政水平。
我们也完全知道,十五年来电动自行车产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确存在了很多问题,作为行业组织有责任也有义务来加强行业自律。我们现在首先要解决修订的就是99版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因为99年出台的国家标准34个项目中只有3个否决项,其余都是重要项18个(允许3项不合格)和一般项13个(允许4项不合格),因此在执行国标中客观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通过修订新国标完全可以解决。目前电动自行车全国有2亿个消费者,已真正成为涉及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一件大事。我们相信,在国务院领导的重视下,中央四部委领导的共同部署下,加强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克服其短处,发挥其长处的政策、法规一定会落实到实处。所以不管是现在或将来,广州政府只要依据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严格管理,一切都会迎刃而解。
综上所述,我们恳请陈市长三思而后行,让我们为创建和谐广州,幸福广州而共同奋斗!
谢谢!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敬上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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