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关系你我他。如果告诉你,未来骑电动车时可能不许打手机、乱扔垃圾,就连吃东西、吸烟也不行,你是点赞还是吐槽?4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备受关注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即日起再次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与之前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的《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不少新规定。
道路停车泊位禁据为己用
城市发展快了,汽车多了,停车位也越来越紧张。为了抢占停车位,南宁市部分路段曾上演“抢滩大战”。据媒体报道,在江南普罗旺斯小区,周边路段沿街的停车位暂为免费,却被商家私自摆上了“不准泊车”的牌子,有些商家甚至还有专人看管;在白云路、民主路等,沿街一些餐饮店也将反光锥筒、专用停车牌等放置路边的停车位上。不仅是汽车停车位被占据,在兴宁西街,道路边部分免费电动车停车点也被附近的店铺“禁停”。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除依法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外,禁止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停放车辆。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据为己用或者改作他用。禁止利用道路停车泊位从事停车以外的经营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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