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继续对成都市即将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进行答疑。交管部门重申,到2015年6月30日,全市存量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将结束,之后不再核发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超标。此外,本次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没有必须按行政区划办理的限制。
1、我的户口是金牛区的,可以在成华区的登记点上牌吗?
答:可以,此次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没有必须按行政区划办理的限制。
2、我是本市郊县的户籍,现在中心城区工作,这次也可以在城区点位办理上牌吗?
答:可以。包括你在郊县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都可以在城区登记点位上牌。
3、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应该在多久之内办理登记上牌?
答: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4、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数量限制吗?
答: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的通告》,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申领临时通行证的,每人名下限定登记一辆。但对“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没有数量的限制。
5、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因故不能回来办理,是否可在这次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再来办理?
答:根据此次成都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工作安排,2015年6月30日,全市存量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结束,之后将不再核发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2015年7月1日开始公安交管部门只为符合我市《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且列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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