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两轮电动自行车将登记上牌,成都市民可前往交警分局以及设在各街道的上牌点办理。17日,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武侯区第二批18个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的具体地址,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就近地点办理。同时,市交管局也就上牌的部分常见问题做出解答。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核发牌证问答
1、全市上“标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点位有多少个?
答: 全市交警部门共设置综合上牌点位21个,负责电动自行车牌证(标准电动自行车)和临时通行证(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核发。中心城区交警1至6分局、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交警7分局以及14个区(市)县交警大队各设置1个。
2、交警部门设置的综合上牌点位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答:综合上牌点负责电动自行车牌证(标准电动自行车)和临时通行证(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核发,以及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转移(过户)、注销登记及补/换领牌证等业务。
3、区(市)县政府设置的临时上牌点位可以办理哪些电动自行车业务?
答:只负责办理集中登记上牌期间“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的核发。
4、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要哪些手续?
答:标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所有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代理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③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5、超标电动自行车在什么时间内凭哪些手续登记上牌?
答: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2015年6月30日前到区(市)县政府部门设置的临时上牌点位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综合上牌点位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①所有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②购车凭证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③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因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历凭证、车身上未打刻车架号但所有人能确认来历合法并当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可以申领临时通行证。
武侯区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位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第二批18个)
1 簇桥 双凤社区警务室(草金路南段99号)
2 七里社区警务室(桂花路118号)
3 百锦社区(百锦路111号)
4 簇锦 永兴社区警务室(千龙路962号)
5 顺和社区办公室(顺河街89号附48号)
6 铁佛社区政务大厅(铁佛路20号)
7 金花 金凤社区办公大院(金花街90号)
8 金花街道新苗社区新苗农民新居办公用房(新智一路8号附28号)
9 金花街道陆坝社区(金兴北路139号)
10 机投 草金东路社区(草金东路7号)
11 半边街社区(永康路298号)
12 果堰社区一楼(果堰街20号)
13 晋阳 吉绿苑(胜利桥街1号附16-17号)
14 吉春苑(吉福南路292号、294号)
15 沙竹苑(沙堰西街288号省妇幼保健院旁)
16 华兴 南桥新居一楼(华泰五路130-132号)
17 沈家桥村委会(簇桥上街1号)
18 武侯大道三河居委会(武侯大道三河段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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