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15日,防城港市对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以来,截至8月13日,已完成上牌7万辆。但仍有4万辆左右未注册登记。为此,防城港市决定,将原定8月15日的集中登记截止日期,延迟至今年的9月15日。
8月12日,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防城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将防城港市电动自行车集中注册登记时间延期一个月,至2014年9月15日正式结束。
按有关规定,自2014年9月15日起,非防城港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范围内的道路行驶,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违反的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而在上思县、东兴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只能在其辖区内道路使用,但港口区和防城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可以在港口、防城两个辖区内使用。
通知还特别提到,除了此次延期登记以外,今后不再延长电动自行车集中注册登记时间。因此,在2014年6月15日以前购买,还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持相关凭证到本辖区注册登记办理点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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