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版《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重复违法、多次违法、严重违法的行为加重了处罚,其中,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月31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并同时公布了修改后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新《条例》中,增设了扣留非机动车的强制措施:驾驶应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改变已登记的非机动车电动机号码、车身号码的;驾驶拼装、擅自改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非机动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等情形之一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可扣留非机动车。此外,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规载人或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的;进入高速公路;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据悉,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查处”。按照2013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无牌电动车上路一律罚款50元,但将“醉酒驾驶电动车”行为纳入《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还是头一次。
此前,2013年4月1日实施的《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也有对醉酒驾驶电动车处200元至500元罚款的规定,本次修改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是对《规定》的延续。
昆明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有过不止一次地醉驾经历。“有时后和朋友一起吃饭,喝点小酒,骑电动车也不太影响,又不是开车,没出过什么事。要是以后真的开始查,就不敢了。”
市民上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醉驾电动车“惊心动魄”的经历。“一次和朋友吃过饭,都喝了白酒,加上又是夜晚看不清路,朋友骑电动送我回家,路上被一个坎绊倒,连车带人都摔了,还好没有受伤,从此以后都有阴影,再也不敢喝酒驾驶电动车了。”
部分市民认为,罚款500并不算重,因为这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如今电动车醉驾引发的事故很多,必须要得到重视。
记者在市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昆明主城区登记在册的电动车已超110万辆,因违法成本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电动车相关事故频频发生,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就有三成与电动车有关,电动车违法已成为城市交通顽疾,亟待解决。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昆明主城区登记在册的电动车达110余万辆,2013年,昆明有491起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占事故总数的32%,造成46人死亡、565人受伤。
很多人认为,自己就喝了一点酒,又不是开汽车,骑非超标的电动车或人力自行车肯定没关系。“不管是骑什么车,为了自身安全,醉酒后都不该上路。”民警提醒,一旦发生了事故,可能就会危害到自身安全,还可能会影响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自2012年以来,国内许多省、市都将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做出相应处罚规定。
湖南
电动车“醉驾”最高罚款200元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规定,电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将处以50元罚款并暂扣车辆至指定场所,待安全隐患消除并进行处罚后退还车辆;电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则可以暂扣车辆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法处罚后退还车辆,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南宁
电动车违规查处严厉 醉驾罚50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醉酒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的市民,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驾驶人将会被处罚50元人民币。
宁波
醉驾电动车首次被判刑
2012年8月10日,李某因为酒后驾车被宁波镇海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缓刑。原因是,他的电动三轮车被划入了机动车的范畴,李某因此成了宁波首个醉驾入刑的电动车车主。
安徽
醉驾电动车被拘役
今年3月23日,安徽芜湖县杨某骑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刮擦。民警发现杨某满脸通红,身上有酒味。经检测,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拿到血液报告单时杨某直呼冤枉,声称“自己所骑的是电动车,电动车不是机动车。经检测,杨某驾驶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杨某不但涉嫌醉酒驾驶还是无证驾驶。近日,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芜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