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仙居横溪镇的杨某年近50岁,一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听朋友介绍说四轮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上路也不用牌照。于是,杨某在去年买了一辆四轮电动车,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开始上道路行驶。
3月17日晚上,杨某在饭店喝了两杯杨梅酒后,驾驶着四轮电动车回家。在回家的途中,杨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与停在路边的黑色小轿车发生了追尾碰撞。交警部门抽取杨某的血液进行酒精浓度鉴定,鉴定结果为20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应负刑事责任。面对这样的结果,杨某后悔不已。
交警提醒:眼下,越来越多的电动四轮车进入市场,这种车操作简单,备受市民特别是年纪偏大的人青睐。可是大部分四轮电动车驾驶人未经正式驾驶技能培训和交通法规知识学习,普遍存在操控能力差,对酒后驾驶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意识都比较淡薄,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像杨某这种无证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上路,而且酒驾的行为,交警部门表示会按机动车驾驶的处罚方法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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