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港市公安局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贵港市将对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进行注册登记。
据介绍,2014年1月1日至2月9日为免费登记阶段,对前来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免收相关牌证工本费。期间,将在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设立15个临时登记点开展注册登记工作。2月10日起,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工作全面进入长效、规范化管理阶段,届时只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才能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相关牌证工本费。
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范围内,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按规定领取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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