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警公布电动车管理细则,人性化执法成为基调
对“达标没牌”的电动车主以教育为主
随着此前警方公布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处罚时间的临近,很多电动车主都很“忐忑”,不知道这电动车该怎样骑、警方将会怎样管理。8月15日,沈阳交管部门公布了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最新消息,其中并未提到“对超标电动车进入三环进行处罚”。
达标但没上牌车,教育为主
该最新的交管规定明确:
一、对未经注册登记的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教育、引导,督促车主尽快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二、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快车道、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管理。
三、对利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飙车”、非法安装使用音响装置“招摇过市”扰民、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予以暂扣车辆。经鉴定为机动车的,按照驾驶机动车处理。
人性化执法为“基调”
据介绍,去年5月1日,沈阳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告》,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三环内禁止通行等内容。今年7月1日,市公安局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交管部门表示,为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在下一步工作中,交警将坚持宣传教育引导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既坚持从严管理,又要坚持“文明、规范、理性”的人性化执法,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需要,在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下,我们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确保抓出实效。”交管部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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