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电动车行业的发展与瓶颈系列报道之市场乱象
2012年,已经连续保持10多年高增长奇迹的电动车产业,再次刷新历史纪录,创造产销3505万辆、同比增长13%的惊人业绩。在整个全球经济振兴乏力、我国经济数据表现不理想的大背景下,电动车产业犹如耀眼的明星活跃在中国工业的舞台上,令人充满着期待与遐想。然而,直到今天,电动车依旧是处在汽车与自行车夹缝中求生存的一个新兴行业。
那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与人们生活联系日益密切的行业,眼下,电动车行业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未来,行业将呈现什么样的发展局面?
【市场现状】 卖一辆电动车赚取的毛利润微乎其微
在采访中发现,目前,郑州电动车市场销售商往往都是十几家甚至二三十家地集中在五六十米左右的路段。施积兰说:“大的电动车市场就是位于航海路的电动车航母城和黄河路中段的批发市场,而位于京广路和桐柏路等地段电动车销售也显得很‘旺盛’。”
针对电动车商家“扎堆”开店的情况,施积兰说,同类经销商“扎堆”是商业经济的自然现象,但过度集中显然对整个行业的经营有较大影响。他说,由于各个经销商的集中销售能够形成一种良好的共生关系,消费者一说买电动自行车,都会毫不犹豫地想到这些大卖场,无形中这种“市场”的拉力就显现出来,而这种拉力往往要高于一个店面形成的影响力,这对大家都有好处。因此,集中不可避免。但是很明显,这种集中销售模式也有其固有的弊端。市场的不规范和不成熟使众多的消费者在选择自行车时相对还比较感性和盲目。不高的市场进入门槛,使每年有大批的电动车品牌涌入市场,恶性的价格竞争更是冲淡了人们的品牌消费意识。残酷的竞争使经销商的利润进入微利时代,多数商家主要靠厂家年终的返利谋求发展。一位代理商算了一笔账:除去成本,加上房租、运费、售后服务、税收等各项费用,卖一辆电动车赚取的毛利润微乎其微。
【市场乱象】 以短期行为延续暴利是饮鸩止渴
“微利时代来临后,一些心态不成熟的企业就会出现短期的集体‘近视’,以短期行为延续暴利时代的‘良好’感觉无疑是饮鸩止渴。”魏晓明说。
王振华说,郑州市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不乏家庭作坊式的生产厂家。这些厂家在经营管理上都极不规范,为了能参与市场竞争,就以低廉的产品价格来吸引目标消费者。结果,配件品质低劣、工序过于简化、质量难以保证的组装电动车就被推向了市场。这些低劣产品对市场秩序的冲击是致命的。与质量问题相比,售后服务更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目前郑州电动自行车市场售后服务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市场上大部分品牌的售后服务点分布少,厂家零部件供应协调迟缓,电动车出现问题后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另一方面,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售后服务点不稳定。而对消费者来说,一个诱人但不能兑现的服务承诺往往比没有承诺更糟。售后服务环节出现差错,对一个品牌的杀伤力也往往是致命的。魏晓明分析说:“转变也在悄悄进行。在目前电动车市场销售利润空间很小的情况下,很多品牌代理商开始由靠销售产品赚钱转向靠售后服务赚钱。”
【事故频出】 电动车行业的质量状况非常严峻
如果说电动车销售商是电动车利益链上最重要的一环的话,那么,销售商后面的最大获利者,就是电动车生产厂家。
“当初设计电动车产品的人肯定没有错,错的是在激烈商业竞争中,偷工减料以获取市场份额和利润的不良商人以及不守交通规则的骑车者。”施积兰表示,部分电动车存在诸多质量安全问题,比如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甚至成为“马路杀手”;电池质量差,使用寿命短,继用里程与使用说明书不符;售后服务不到位,屡修屡坏……
有业内人士在网上公开发帖称,整个电动车行业的质量状况非常严峻,一是贴牌车占电动车的40%以上,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有相当数量的电动车品牌,与原自行车厂、摩托车厂仅是商标使用关系;二是拼装车多,往往几名临时工就组成一个工厂,所以生产出来的产品和售后服务都是无法保证的;三是一些厂家降低成本,生产一些低价格的电动车,在市场上打起价格战,最终受害的还是不知情的消费者;四是电池质量差,出现问题后,维修时更换新电池的透明度不高,一口价及乱收费等现象极为严重。
【市场期盼】品牌化离我们还有多远
电动自行车市场竞争的硝烟已弥漫开来。然而在产品日益同质化的今天,如何才能有效地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呢?
“高标准,高质量、优质服务是企业打造品牌的基石。一件好的产品要使更多的消费者接受,就必须通过广告宣传、媒体的炒作,才能在消费者心中打下烙印。” 李成义认为,要打造企业的强势品牌,企业应该首先明确自己的定位,即企业必须让消费者感觉到产品的与众不同。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找到产品推广的切入点——你的电动自行车是时尚、环保?还是质量硬、性能稳定?或是售后服务完善?抑或是低噪音、随车充电、数种骑行功能?如果找不到一种独特的产品差异点,推广则往往很难奏效。
对此,河南省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要对全市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在对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业户坚决予以取缔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企业、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此外,对经营者销售的产品(电动自行车)质量及其经营行为开展市场巡查,对存在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无3C认证擅自上市,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采取商业贿赂等手段进行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家住惠济区的王乐不解地问,既然有关部门认为街上销售的一些电动车不符合标准,为何还让厂家生产,出厂后为何还让商家公开销售,为何不从源头上将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车查封掉,而让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来承受损害?
在法律空白、监管缺失的情况下,电动车引发的社会问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该如何做?这不由引起我们的深思!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307/20130712082531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