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月一日起正式实施的《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禁止加装遮阳伞等棚架装置。5月14日,姑苏交巡警大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安装遮阳伞的车辆现场纠正。交警表示,驾驶人首次被查到将被口头警告,三次被查将被强制拆除,并开出50元罚单。
14日下午两点左右,饮马桥人民路一带气温超过30℃,火辣辣的大太阳底下,偶尔有装着五颜六色遮阳伞的电动车驶过。这种遮阳伞的面积较大,可以覆盖整辆车,车速较快时,伞面会鼓得像一面风帆。交警将一辆安装着遮阳伞的电动车拦下后,车主一开始有些纳闷,不明白哪里违规。交警详细介绍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新的规定后,车主同意现场拆除,并表示今后不再安装。
车主称,遮阳伞去年夏天就用过,遮阳效果不错,这几天天气晴好、气温高升,所以前天又把遮阳伞装在车上。记者观察后发现,安装或是拆卸这种遮阳伞都很方便,就是在电动车上装一个可以插进伞柄的支架,打开伞面直接固定即可。车主说,这种遮阳伞在一些电动车维修店就能安装,价格也不贵,在一百元左右。
现场纠违的姑苏交巡警大队七中队副中队长王俊告诉记者,无论是摩托车还是非机动车,加装遮阳伞等棚架装置都会减低驾驶安全系数。遮阳伞最大的隐患在于容易遮挡视线,不仅对驾驶人不利,对跟在后面的人也会造成视线受阻。同时,电动车车速较快,行驶中遮阳伞好比滑翔伞,产生的动力会对车辆平衡造成影响,容易发生侧翻事故,尤其是在台风或下大雨的天气里使用遮阳伞或是雨棚更容易发生意外。再者,遮阳伞撑开面积较大,不注意避让,伞骨可能戳伤其他行人。
王俊介绍,《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不得安装棚架装置;非机动车不得拼装,不得安装棚架装置、搭载人员的设备和动力装置”,“非机动车安装棚架装置的,将面临罚款50元的处罚,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代为拆除; 摩托车安装棚架装置的,将面临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代为拆除。”考虑到使用者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目前驾驶人首次被查到,交警会给予口头警告,三次被查将强制拆除,并由交警处以50元罚款。在昨天的纠违现场,被查到的4辆电动车车主均对交警提示表示接受。
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法制科了解到,对于摩托车安装棚架装置的处罚一直就有,非机动车安装棚架装置的处罚以前多出现在文件中,苏州是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该项处罚。不过,要彻底杜绝,还得要从源头管起。
儿童椅能装吗
暂无规定,但存隐患
兼具遮阳挡雨功能的儿童座椅是否属于“非机动车安装棚架装置”?警方表示,《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允许搭载儿童,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安装儿童座椅的问题,暂无法律禁止。
但从安全角度来说,如在行驶过程中或是大风天气里,拉链合上后的儿童座椅好比一个帐篷,同样会产生作用力影响车辆正常行驶,而且儿童座椅左右宽度超过车宽,对从两侧经过的其他车辆或是行人会造成影响,因此建议家长不要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儿童座椅,以免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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