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成果,全面做好“创卫”、“创文”、“创模”工作,有效遏制市区交通秩序混乱状况和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市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明天在我市市区开启。
本次百日行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标本兼治、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严厉整治为原则,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创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整洁、优美的市容市貌环境,树立湛江城市的良好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通过整治,使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我市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一是要让摩托车、电动车各行其道,严重影响市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遏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等违法机动车上路行驶和两轮、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车等车辆违法上路载客扰乱交通秩序的现象。二是要使各类车辆停放有序,逐步消除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禁停区域、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娱乐场所、餐饮饭店等重点场所周边的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现象。
8月25日,湛江交警支队吴小明支队长组织召开行动部署会,形成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百日行动将坚持严排、严查、严处、严管、严治,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2012年8月26日至9月30日,整治重点:依法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套)牌假证、过期报废车辆;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加装太阳伞,县(市)摩托车进入市区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不按规定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区的车辆停放管理;交警要配合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对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无证无照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有力打击。
第二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整治重点:闯红灯、随意掉头、开车打电话、酒驾、超速、超载、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遮挡号牌(不挂号牌)、追逐竞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4日,制定出台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行电动车登记制度,并在市区范围内进行公告;我市交警部门将积极联合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制定出台两年限期内逐步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措施,并抓好落实;广泛宣传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进行上牌管理,教育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开展交通黑点、盲点、乱点的整治,整治重点城乡结合部因管理不到位,容易酿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重点部位;据悉,交警部门将在近期集中销毁一批无证无牌及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电动车,进一步扩大正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