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市民来说,市区短途出行的最佳交通工具莫过于电动车,目前全市已有电动自行车213万余辆。昨天从市公安交巡警部门了解到,从下月起,电动自行车管理将实行新《备案表》和新技术参数标准,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一律不准销售、不予上牌。
据了解,从9月1日起,无锡电动自行车管理停止使用原有《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表》,启用新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表》。《备案表》通俗来讲,就是电动自行车上牌目录。旧《备案表》从2005年1月1日启用至今,一直以书本形式下发,共有1700余个品牌、5.8万余型号,其中存在诸多漏洞,给电动车管理带来了不便。新的《备案表》目前按已下发2期2664个电动自行车产品,共有320个品牌、4833个型号,对于厂家而言,这意味着有一批旧的品牌型号要被淘汰。
从9月1日起,凡未取得电动自行车经营资格擅自销售电动自行车,或超经营范围销售的,将被依法予以取缔。所有在无锡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除了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之外,车辆的外廓尺寸、整车重量还应当符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技术参数规范》的规定:前后轮中心距≤1350mm;前、后装饰件宽度≤500mm;中轴长度≤400mm;前、后轮胎宽度≤76.2mm;整车重量(不含电池)≤55kg。凡不符合标准和技术参数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销售。违规销售的“超标”车,销售、生产企业要承担退、换货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