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也随之拉开帷幕。经过半年努力,截至6月,电动车违法量下降至39070起,较1月下降近46%。
今年元旦以来,昆明市公安交警部门每月都开展主题鲜明的整治违法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其中,1月份主要以督促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册登记为主,2月份广泛宣传电动车管理政策法规,3月份正式开展大规模清理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中,交警与派出所建立联勤联动的治安、交通联合整治工作机制,采取依托派出所治安执勤卡点与治安力量联合执勤的方式,每个卡点警力不少于4人,其中民警不少于2人,实现“拦得下来、查得清楚”达到治安、交通秩序双赢的效果。
1月份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落户、未悬挂号牌、未随身携带行驶证、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违法载人、非法营运、驶入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逆向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30471起。其中1月查处72732起,2月查处70931起,3月查处54500起,4月查处48318起,5月查处44920起,6月查处39070起。违法量已下降46%,占交通违法总数比例也从1月的50.3%下降至36.9%,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为保证电动自行车基础信息质量,公安交警部门还研发启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系统,将电动自行车品牌、颜色、型号身份信息进行详细采集,并将所有人的通讯方式与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绑定,为今后路面秩序管理、盗抢案件侦破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