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八年前已停止对摩托车上牌
三亚或将推行电动车上牌
能否实施及具体细则将举行听证
市交警支队就摩托车、电动车规范管理发放调查问卷,征求群众意见。8月5日下午,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调查问卷一经发出,许多群众纷纷致电交警部门,表达自己对此事的立场。
据悉,三亚现在尚未出台未来对摩托车和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具体规范性文件,不过,摩托车及电动车规范管理目前已提上我市交通管理议事日程。限摩和电动车上牌这两项措施最终能否实施及具体如何实施则将以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为基础,相关事项今后还将进行听证。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4年开始,三亚市区摩托车已停止上牌。据该部门统计,到今年年底,市区未达报废年限的摩托车约2万多辆。其中市区仍在使用的摩托车约1万辆。一旦限摩,这些群众的出行势必受到影响。该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亚将需要提高公共交通运力,增加公交线路,完善公共交通网络。
交警部门通过调研统计,全市两轮电动车约有16.5万辆左右,其中市区大约有12万辆,而超标电动车的比例大概占92%左右。三亚目前正试图借鉴海口等城市的管理模式,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一位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在电动车被盗现象时有发生,通过实名登记上牌程序,有助于从车辆源头遏制这一现象。此外,实行登记上牌可以敦促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交警部门将加强对交通违章、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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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起,海口正式施行《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专门针对电动车牌证办理的《海口市电动车登记规定》2011年12月27日正式出台。
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车轮的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
2012年1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
电动自行车购买后可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填写《申请表》,拍照、拓印,交验车辆,并提供车辆所有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车辆的来历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经核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行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