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海口网网友“许振强”在海口网“问政海口”平台上发帖称“电单车动力不足以上下班”,建议将电动车电压从目前的48V放开到60V。此问题得到海口市长冀文林的批示:“请公安交警部门研复。”4个工作日过去了,记者从公安交警部门得到答复称:这个标准是“国标”,如果要放开须国家标准先放开。
网民:电动车48V电压不够上下班一个来回
“许振强”反映,海口市目前电动车上牌的标准为48V,但48V的电动车能够骑行的路程大约为20公里到30公里,如果在郊区等离家较远的地点上班,电单车的电量就不足以支持上下班的来回路程。
他希望能够开放60V的电动车,60V的电池续行能力50km,这样才能基本满足所有上班族的需求,让百姓出行走得更好更远。
销售商:市民倾向于续航能力较强的电池
据了解,目前海口电动车上牌的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能超过40kg,只有使用48V的电池整车才能不超重符合上牌标准。
记者采访了海口电动车专卖店,负责销售的人员均表示,不少市民购车时都会问到电池的续行能力,希望电池的续行能力越强越好,比如60V、72V电压的电池。所以出现了在卖符合标准车的同时也偷偷售卖电压大的电池。按他们的说法:“与其这样,还不如放开,毕竟从购买欲望来看,续航能力越强的电动车越受市民欢迎”。
公安交警部门:须按国家标准执行
海口网记者来到了市公安局,公安局网络问政办公室人员周民警说,他们7月3日接到市长这一批件后,于7月4日转交交警部门办理。记者随即又来到海口市交警支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就市长批示作出了答复意见,最迟明天可在网上正式答复网友。
记者从交警部门的答复意见上看到:海口现在办理的合格(蓝牌)电动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和《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中的品牌型号予以上牌的。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电动自行车的型号以TD开头;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具有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车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m;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
交警支队有关方面负责人说,海口现行电动自行车的上牌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执行的,网友“许振强”提出的将电动车标称电压从48V放开到60V,从目前来说是不可能的。
那能不能结合海口地区实际情况对标准有所放宽呢?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该负责人表示在目前看来也是不行的。他说:“如果要放开,也须是国家标准先放开,然后我们才能依照国家标准予以放开,而这个标准的放开也不能是一朝一夕的”。该负责人表示,电动车本身就是一种短途行驶工具,如果市民需要长途出行,应首选公交车、汽车等。他提出解决电动车电力有限问题,可以考虑设置中转充电站,以此增加电动车续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