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穿乱窜、违法载人、安装遮阳棚……江城电动车乱象频发。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做出专项部署,从明天起,全市交警对电动自行车从严管理,对电动自行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全部按上限进行处罚。对私自安装遮阳棚的电动自行车处以200元的罚款,并拆除遮阳棚。对电动自行车带人、擅自驶入机动车道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乱象一:私装遮阳棚
天气炎热,不少车主装了电动车防雨遮阳棚。
危害:交管部门指出,当有遮阳棚的电动车遇到大型客车、货车时,很容易被机动车掀起的气流刮翻,造成交通事故。在大风天气,由于车棚兜风、超宽和超高所导致电动车方向失控,引发交通事故。
处罚:将车辆拖至停车场拆除遮阳棚,并按上限罚款200元。
乱象二:违法载人
按照现有法规规定,电动车若要载人,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但是如今街头成年人驾车,后面还坐一个成年人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的还不止一个。
危害:交管部门表示,电动车本就是按照一人驾驶设计的,如果搭载另一名成人,会增加车身的重量,使得车辆操控性能降低,极容易发生危险。一旦遇上紧急情况,惯性加大,容易因刹车不及造成事故。
处罚:电动车非法载人一般处以20元罚款。如果是非法营运,则处以3000元罚款。
乱象三:不按道行驶
在武汉,有很多电动车开上机动车道乱穿。在未分离出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许多电动车也不靠边行驶,爱跟机动车“较劲”,对红绿灯更是视若无睹。
危害:交管部门指出,电动车喜欢走机动车道,导致变道时后方车辆无法预判其行驶路线,极其容易引起擦碰,严重时甚至会引发事故。
处罚:一旦被交警拦下,罚款20元。
乱象四:不挂牌照
目前,我市已上牌的电动车已接近80万辆,但仍有少部分电动车主没有上牌、有牌不挂牌或者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车辆。
危害:没有号牌的约束,电动车更容易无视交通法规,随意穿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逃之夭夭,交管部门很难取证。
处罚: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或者外地牌照的电动车未在本市登记上路的,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并处50元罚款。
77%事故与电动车有关
据2012年上半年交管事故部门相关资料显示,武汉市辖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439起,其中的77%与电动车有关。
在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的一项调查中显示,八成受访者承认存在走机动车道、搭载乘客、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另有一成的受访者甚至不知晓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搭载乘客等是违法行为。
市公安交管部门希望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市民,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吁请安装了遮阳蓬的车主主动自拆,以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