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文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都向民间资本开放。
笔者认为,民资介入将会增加能源产业的竞争主体,由此将提高能源产业的整体效益。
首先,主体的增加会带来产业技术的革新。能源产业此前常年在国资的垄断下,技术革新动力不足,民资的进入增加了竞争主体,为维持利润,技术革新成必然选择。
其次,技术的进步能减少资源不必要的浪费,节约资源,使能源产业从粗放生产逐渐转向集约化生产。
再次,技术革命必然带来产量的增加,会缓解能源短缺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在需求量没有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将促使能源价格下降,从而进一步提高我们国家在国内及国际能源领域上的地位。
从目前各个部委出台的文件来看,虽然都明确引导民资进入能源领域,但是缺乏具体执行的细节,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推敲。
国土部虽然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但国家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的还是非常规油气资源方面,传统油气资源并未放开,上游垄断将会依旧存在。
电监会的《意见》并没有支持民营资本进入电网领域的表态,更谈不上具体措施。电监会人士则认为,国家若不把配电环节放开,民营资本进入电网是很困难的。电力不是可储存商品,要求的技术性、安全性很强,不是每个企业都能干,后续居民的供电服务业务都需要跟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