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20元、25元不等,家住包河花园的居民投诉说,小区电动车停车费一涨再涨。该小区为回迁小区,停放电动车的非机动车车库与住房同时兴建。小区居民投诉说,入住后,电动车停车费接连涨价,从开始的每辆每月5元涨到了后来的20元。今年4月1日,电动车停车费再次涨价,提到每月每辆25元。面对质疑,车库管理者声称“愿意放就交钱,不愿意就搞走”。
接到投诉后,合肥市物价部门立刻展开了调查,发现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小区非机动车库车辆看管属于个人承包,物业管理主体不清,由街道和社居委代管。对于非机动车停放费超标问题,物价部门要求所属街道和社居委严格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限期监督纠正,规范小区电动车收费行为,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进行整改。
根据规定,实行社会化物业公司管理小区,非机动车停车费标准分别是:自行车4元/月一辆、助动车和电瓶车7元/月一辆、摩托车(含轻骑)和燃油助力车15元/月一辆,充电费由双方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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