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深圳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若干措施》。
要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绿道。
绿道建设使城市更宜居、更生态、更绿色,成为市民生活休闲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避免重建设轻管理,市法制办等部门制定了《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确保绿道用地不被其他城市建设项目挤占蚕食,也确保广大市民正确使用绿道和充分享受绿道建设带来的生态成果。
《办法》本着“严控”的原则,严格限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绿道。对于一些存在特殊情况的路段,《办法》并未规定全天全路段禁行,而是规定由相关部门设立禁行路段和时段,并加大了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违规上绿道的处罚力度。
会议指出,绿道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是推动珠三角一体化、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和全省生态体系建设、绿色出行慢行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深圳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民生工程。制定《办法》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绿道,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生活品质,有利于建立多层次多种方式的城市交通体系、形成慢行系统、完善交通“末梢”,有利于实践绿色低碳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把城市生态文明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目标结合起来。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执行好《办法》,切实加强绿道建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