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市电动车限行怎样合理推广?电动自行车的鼓励和限制如何平衡?
有评论认为,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不可能令所有人都满意,就「限电令」而言,其考虑的首要指标便是安全,从「禁电」到「限电」本身就是权衡了市民生活需求后的产物,有观点认为,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细化公共服务,将这类电单车车主的出行需求也纳入公共服务范围。目前要解决的是,电动自行车车主手里的车怎么办?
除「限电令」允许的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快递、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的人外,电单车使用者多半是经济实力较弱,他们没有能力购买私家车,现行的公交系统又没能满足其出行需求,只能用电单车。如今「限电令」来了,这样的人付出的代价不轻,一辆电动自行车的价格从2000多元到4000多元不等,「限电」后直接损失至少是两千多元,限电后出行不便也会增加其生活成本。
有人建议,政府部门应当搭桥牵线,搭建平台,这类电单车的车主可以与「限电令」允许的行业协商确定价格后,出售手中的电单车??,但是政府也不应该直接回购电单车。因政府的回购行为等于拿全体纳税人的钱直接去补贴,这样有失公平。另外,政府部门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覆盖这类车主的出行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