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者、特约维修者、销售者的售后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授权,日前,省工商局会同省消费者协会、省电动车行业协会,拟制订《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
为使该“三包”规定切合实际,最大程度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订过程将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再征求意见、公布等几个阶段进行,争取年内出台。
据了解,目前安徽省电动自行车消费纠纷,主要参照2006年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与安徽省连锁经营协会电动车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本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