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1年12月31日,江西全省共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8408个,覆盖全身所有县(市、区)和乡镇。2011年累计销售电动自行车1.5万台。
2012年2月日起全省正式推行“网点代办,财政兑付”的新办法,销售网点不再垫付补贴资金。新规具体操作办法:一是农民持身份证、户口薄、“一卡通”存折到指定银行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申领手续由销售网点代为办理。二是销售网点应当场审核农民身份,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三是财政部门接到销售网点申报材料后,应随到随审,对符合条件的应按“一卡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向农户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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