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助力车进入越来越多的城乡家庭。不可否认,电动助力车有环保、节能、省力、骑行方便等优点,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但是,近日信州区质监局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助力车用铅酸蓄电池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些铅酸蓄电池在型号标注上出现国标中没有规定的容量标注,如:6-DZM-12(标准为:6-DZM-10),6-DZM-16(标准为:6-DZM-14),6-DZM-22(标准为:6-DZM-20),6-DZM-24(标准为:6-DZM-20)等。
蓄电池是电动助力车的“心脏”,蓄电池生产企业之所以虚标容量,目的很明显就是欺骗消费者,夸大蓄电池的工作效率,进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在骑行时超载或超速行驶。其实,电动助力车时速不超过20千米/小时在交通法中有专项规定,这也是根据我国城乡道路安全的实际要求设定的。
在该局已检查的5家铅酸蓄电池经销商中均存在虚标电池容量的问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更换蓄电池时,一定要选择信誉质量有保障的铅酸蓄电池专卖店,看清说明,是否有“三包”,拿好发票和收据,注意后期服务能否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