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交警部门获悉,9月初,我市城区启动电动车上牌以来,第一个星期有1253辆电动车登记办牌。交警部门提醒,请登记的车主根据辖区范围,9月15日后到辖区大队领取牌照。
电动车登记办牌中心的负责人李强介绍,9月2日开始电动车登记上牌后,前来咨询、办理的电动车主日益增多。截至9月9日,在该中心登记的共有1253辆电动车,其中西陵辖区(包括平湖一带)为960辆,伍家岗辖区为293辆。按照流程,该中心为登记的车主发放了凭证,车主可在15日以后到西陵交警大队、伍家交警大队领取正式牌照。
根据目前已登记的电动车类型,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助力车占七成,可办临时牌照,有效期两年;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仅占三成,可办理长期牌照。
李强提醒,在前来登记的车主中,很多存在资料缺失的问题;请广大车主尽量找商行或厂家补齐发票、合格证,这样更有利于尽快办理牌照。另外,按照规定,超标电动车办理的期限只有一个月,请这批车主在今年10月1日前完成登记,避免因时间延误无法办牌。
补个发票咋这难?
本报讯 (记者邹曼)“今年5月1日在万寿桥附近的一家电动车商户买了辆电动车,购买时忘了索要发票,现在准备给电动车上牌照需要发票,去找老板开发票,老板却称必须补交70元钱才能开具发票。”昨日,李女士打进本报热线6233333称,商家这样的做法很不合理,希望能有个说法。
记者昨从宜昌市国税部门票证中心了解到,商家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法律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对于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者违规开具发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6进行投诉,税务部门会进行相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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