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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车周有保险杠的轻摩化电动车上路不仅要扣车还会被拘留
来源:昆明日报    2011-9-7 11: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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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昆明车周有保险杠的轻摩化电动车上路不仅要扣车还会被拘留。

随着电动车的日益增多,强化管理已成必然。 记者曲鸣飞/摄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从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昨天,本报将最终审议通过的《规定》与此前听证会时的征求意见稿进行比较,发现对于市民争议最大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称电动车)限速20公里/小时”已经弱化,而是通过对整车重量的限制来规范;其次,超标的电动车报废期为5年,符合国标的车没有报废期限制。

  同时,《规定》为方便学生出行,对国家法规有所突破。除了规定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电动车外,规定中明确,“电动车可附载一名16周岁以下人员”。这比《交通法》“12岁以下”的规定有所突破,为学生出行做到了交通工具的无缝对接。

  《规定》弱化限速 用限制整车重量来规范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多次民意调查以及听证会,市民和电动自行车协会、商会的人员都大力炮轰20公里/小时的限速,斥责这个12年前的电动车的国标与城市扩张、节奏加快的生活完全不适应。而此次审议通过的《规定》,没再出现20公里/小时的限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昆明不管电动车的行驶速度,而是通过“目录制”来规范。

  第三条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公布在本市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第五条规定,“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制动性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而目前有效的国家标准仍是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高于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高于40公斤。

  记者昨天对西昌路上多家电动车销售商进行调查,几乎很难找到整车重量小于40公斤的电动车。销售人员说:“只有那种被淘汰的,电池可以取下来、有脚踏功能的电动车,重量才小于40公斤。目前在售车绝大部分高于40公斤。”这一调查结果也符合昆明目前140多万辆在用电动车,95%以上属于超标车的情况。

  电动车重量与速度有直接关系吗销售人员表示:电动车重量的增加主要是由于车身增大、电池增多,而重量越大,车速越快,一次充电行驶距离也就越长。现在市民都喜欢购买跑得快和长、负重大的电动车。

  超标车不能登记 报废期5年

  无牌无证上路 查到就扣车

  《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本规定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购买之日起满五年的,应当报废。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

  按照销售以及登记、发牌统计,近几年在昆明销售了140余万辆电动车,其中75.6万辆已登记,剩余65万辆左右未登记。而据电动车销售人员的说法,昆明在用车中95%属于超标车,计算下来,大约133万辆车正处于报废阶段。这些超标车报废之后,是否允许再购买超标车购买以后有什么后果

  显然,如果昆明市颁布了符合国标的电动车目录后,不能把超标电动车“驱逐”出昆明市场,是难以阻止市民购买超标车的。

  对此,《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列入本市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公安机关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即超标电动车不能登记、上牌。而按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到会被扣车,除接受处罚外,还需出示合法来历证明后才可领回被扣车辆。同时,超标车到了5年的报废期再上路,交警查到后将强制报废。

  考虑到以上风险和后果还不足以使市民完全放弃购买超标电动车,来自于源头的查处才是最有力的监管。所以,在第三条中关于工商职责作了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查处”。

  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车,登记上牌,合法上路,不设报废年限。这是对使用国标车的鼓励。


 

关键词:超标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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