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行人走年嘉湖隧道要挨罚
昨集中整治年嘉湖隧道闯禁行为 交警提醒隧道、高架桥禁行电动车
针对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为图方便,进入隧道通行的现象,昨日下午,芙蓉区交警大队出动警力在年嘉湖隧道晚报大道出口集中整治闯禁行为。
姐弟俩乘一辆车被抓
为确保年嘉湖隧道的安全通畅,在此次整治行动中,九中队指导员李杰带领民警在年嘉湖隧道的晚报大道出口处对违法电动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制止和处罚。
下午4时许,一名年轻男子驾电动车搭载着一名女子从隧道内驶出,李杰见状,赶紧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没想到该名驾车男子竟加速逃跑,险些撞上执勤民警,所幸李杰及时躲避,并将其控制。李杰说,这辆车曾于今年6月因无牌被交警部门暂扣,后因车主出示了相关电动车证明,被处罚后,该车被车主领回,“当时,民警便提醒过此车主,无牌的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坐在该车后座的黄姓女子称,驾车的男子是自己的弟弟,“准备一起回圭塘家里吃晚饭。”
记者看到,还有个别闯禁的电动车驾驶员,看到有民警在查车,竟然在车流中掉头逆行,以逃避处罚。对此,李杰表示,经过一段时间以来的整治,闯禁行为有所减少,但仍有个别非机动车驾驶员冒险从年嘉湖隧道通行,交警部门将加大警力部署,对闯禁的车辆和行人依法予以处置。
过隧道高架等应绕道
“年嘉湖隧道为双孔双向四车道设计,没有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芙蓉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效林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人力板车、三轮车等在内的各种非机动车以及行人是禁止在年嘉湖隧道通行的。“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声音很小,在光线暗的隧道内特别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陈效林表示,对闯禁的车辆和行人依法予以以下处置:电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罚款50元;摩托车罚款200元、扣3分。
交警部门提醒,由于年嘉湖隧道内清障施救车作业难度较大,车况性能太差的车辆尽量不要进入隧道,避免在隧道因车辆抛锚引发交通拥堵。此外,交警部门还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出行。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行经高架桥、跨线桥、立交桥和隧道等禁止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路段时,应当按交通指示标志绕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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