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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加强农村电动车管理必要性
来源:临海新闻网    2011-7-12 13: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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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从临海市近两年来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看,电动自行车成为了继摩托车后的事故多发车型,如何积极应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高发的现状,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以临海市涌泉镇三村村和后泾村为例

      当前,临海市农村电动自行车市场发展迅速,以涌泉镇为例,截至2010年底,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4512辆,已基本替代了摩托车市场(摩托车仅3764辆,其中二轮摩托车3577辆)。从临海市近两年来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看,电动自行车成为了继摩托车后的事故多发车型,如何积极应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高发的现状,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近日,笔者专门跟随领导深入到涌泉镇三村村和后泾村,重点就如何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发表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基本情况:  

     1.三村村的基本情况:三村地处灵江北岸83省道临前线沿边,是涌泉镇政府的所在地,也是闻名遐迩的“三条岭”蜜橘产地。全村共有650户,2042人。柑橘出口销售业、商品零售业、房屋租赁业是该村主要支柱产业,全村大部分家庭从事柑橘和商品销售工作。截至今年4月20日,全村登记在册的电动车195辆,户均0.3辆。这其中,二轮电动自行车132辆,电动三轮车63辆。从上牌的电动车种类来看,二轮电动车居多,占全村电动车总数近67%。之所以有这么高的比例,主要是该村地处镇区,二轮电动车车型较小,车速较快,又不受考证、行驶路线的限制,的确为群众提供了出行的便利;同时,电动三轮车也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主要用途有二:一是农忙时拉柑橘,二是农闲时拉客。从电动车用途来看,符合当前农村广大村民的生活需求,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2.后泾村基本情况:后泾村地处临海椒江交界,毗邻灵江河道,83省道穿村而过,东面与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接壤,全村958户,人口3241人,是涌泉镇第一大行政村。改革开放以来,该村经济发展较快,集体经济比较雄厚。2008年时,村民人均收入6500元,大部分人外出务工经商。工业经济蓬勃发展,市实力企业浙江沙星化工有限公司就在该村,目前,有10多家企业落户在该村,2009年销售产值上亿元,成为本镇唯一的亿元村。2009年底,村民人均收入已增至10500元,可谓是“民富村裕”,柑橘销售和造船业是该村主要支柱产业,全村大部分家庭从事柑橘种植、外出经商和入股投资打沙船工作。截止今年4月20日,全村登记在册的电动车321辆,户均0.33辆。这其中,电动三轮车199辆,从上牌的电动车种类来看,货运电动三轮车数量据多,占各类电动车62%。村民之所以选择该车型,主要是该村离镇区、城区较远,村民们日常运货不便,电动三轮车有着运输货物较多,成本少,节省时间、见效快的优势,既可以减少劳力强度,又可以在橘园与家里、门市部与仓库之间来回方便自如运输的优势,因而成为村内橘农和个体经营户首选交通工具。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三村村

      (1)各类电动车外观、重量、速度都远远超过标准。现有的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其外观、重量、速度等技术标准都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1999年5月28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的《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电动车的设计速度必须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整车重量低于40公斤,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而实际上,该村现有的电动车除了外观超长超宽外,其整车质量、行驶最大时速普遍超标,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说现在道路行驶的绝大多数电动车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动车,超标率达100%。

      (2)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呈多发势头。据统计,2008年,全村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类的交通事故13起;2009年17起,同比上升30% 。这是由于最近两年来,选择电动车代步的人越来越多,致使辖区电动车数量迅猛增加,另外,涌泉镇区道路(包括街道、村村通公路)比较狭窄,即便不是橘熟时节,各类电动车充斥道路的现象也是随时随地可见,而一到橘熟时节,前来购销橘子的车辆大量涌入,道路、村庄、田间地头到处是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十分混乱。

      (3)部分电动三轮车经过私自改装用于载客,电动车的车况总体令人担忧,安全隐患大。当前,三村电动三轮车非法改装(加装了类似于残疾车的车架)的现象非常普遍,据统计,三村23辆电动三轮车经过改装,用于载客营运。三村电动三轮车改装后主要用于载客,这主要是由于该村地处镇区,毗邻马路与灵江,每日交通流相对较大,客源多,于是一些村民把目光瞄上了这一块特殊的市场,购买电动三轮车在车站、码头与镇区一带载客,从中牟利。客观地说,每年当地派出所、交警部门都会在政府部门的牵头下对这种现象加以打击和取缔,但由于种种原因,收效甚微。2008年下半年涌泉镇区交通管理工作划归大洋交警中队管辖,该中队加大了整治力度,在当地政府、派出所、交通管理站的大力支持下,在运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相继查处了一大批私自改装用于载客的电动三轮车。据统计,自2008年7月1日至今年6月20日,共查获88辆次,使电动三轮车载客猖獗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不过,由于大洋中队离涌泉镇区较远,平时交通管理任务非常繁重,加上警力有限,不可能保持每天经常性的打击、管理,而许多车主在遭受屡次打击后学会了和交警玩“猫鼠游戏”,因此,电动三轮车的整治往往是打击一阵反弹一阵,见效甚微,直至今天三轮车非法载客现象仍然存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用于改装电动三轮车搞营运的至少在30辆以上。这其中,涉及到该村的,就有23辆,占该村电动三轮车总数比例36%。此外,没有从事营运载客的三轮车,车况令人担忧,有相当一部分车子存在着制动性能差,稳定性缺乏,后视范围狭窄等缺陷,造成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驾驶人,车主平时不重视车辆保养,很大一部分人都抱着“等用坏了,再买一辆,反正便宜”的想法,不做有效的维修,车子的安全隐患自然发现不了,这就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4)大多电动车没有投保。由于迄今为止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为电动车承办保险业务,村内各类电动车均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与机动车的,在经济赔偿方面可能稍为好一些(事故后果特别重大或机动车没有保险、电动车负同等责任以上这三种情形除外);一旦遇到电动车与其他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如果事故的后果稍为大一些,由于这些从事非法营运的村民大都是社会底层的人,家境不怎么富有,其赔偿能力非常有限,往往造成事故受害者或其家属得不到应得的赔偿,这一方面增大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难度,不利于和谐交通的建设,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电动车驾驶人怕承提巨额赔偿,在侥幸的心里的驱使下,一部分在肇事后一逃了之,由于这些车无牌无证,给日后交警部门的侦破带来很大的难度,如果不能及时侦破,既会对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又助长了交通事故逃逸案增加的势头,后遗症非同寻常。

      2.后泾村

      该村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与三村的大同小异,不过,用改装的电动三轮车载客的很少,仅8辆,占全村电动三轮车总数的4.02%,绝大部分三轮车的用途农事运输。这主要是该村离镇区较远,客源少,此外,该村橘地多,农活多,村民选购三轮车日常主要用于拉化肥农药、橘熟时拉柑橘。
 
      三、解决问题的举措和进展情况。

      据了解,这两个村的电动车现象在涌泉镇全镇乃至全市都极具代表性。虽然各地情况略有差异,但电动车目前呈现无序管理的态势是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决不可等闲视之,要根据目前涌泉镇的现状,尽快找出一条既治标也治本的路子来。为此,我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市电动车这一老大难问题。

      (一)政府部门支持。

      1.由政府牵头,联合公安、交通、工商、质监、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电动车整治,规范电动车生产、销售、营运市场。只有各部门共同履行好自己的职能,真正的把工作做到前头,电动车的管理工作才能进入一个新阶段。

      2.在上述的系统管控发挥效力前,建议由政府部门发文具体主管部门牵头实施:一是取缔电动三轮车上路从事营运活动。目前该镇上牌电动三轮车已经突破4512辆,这些车辆日已成为周边村庄与涌泉镇连接的主要交通工具,承载了公共交通的角色,其危险性不言而喻。二是在特定路段对电动车进行限行。例如83省道等交通流量大环境复杂的路段,电动车的快速发展,使许多驾驶人摒弃非机动车道逐渐开始与机动车争夺道路交通资源,成为交通快速发展的一大隐患。三是推广杜桥交警中队的做法,在新的电动车国标出台前,根据现有的GB17761-1999标准,将超标的各类电动车归类在机动车进行管理,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顶住各方压力,狠刹电动车满天飞、横冲直撞的现象。
      (二)尽快出台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对电动车的管理具体的法规还没有出台,使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车缺乏有效的管理,造成电动车泛滥式发展,这是造成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失控的根本原因。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完善出台电动车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电动车的管理办法、处罚标准和事故责任标准,以人为本,依法管车,使电动车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向良性方向发展。
      (三)在生产销售环节上加强对电动车的监管理。

      请发改、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的协调、监督,在生产源头上严格审核把关,严禁超标生产,在销售流通领域上强化监管,对销售电动车的销售商的资质要进行审查和监督,对销售电动车经销店(点)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检,发现销售不合格或超标准的电动车要依法严格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电动车的店(点),使违法超标、拼装以及无证生产的电动车失去销售渠道,进一步净化规范电动车生产销售市场,防止违法超标、拼装以及无证生产的电动车流入社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这是防止电动车泛滥发展的关键。

      (四)试行电动车保险制度,推行强制责任险。

      随着电动车的快速发展,目前已呈现出电动车轻摩化趋势,而目前大多数人眼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法规没有要求强制保险,所以发生事故后,往往造成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到赔偿。有的电动车驾驶人事故发生后害怕承担巨额医疗费,肇事后以逃逸的方式逃脱赔偿责任,给受害人带来伤害,也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建议有关部门组织调研,针对电动车存在的实际情况,试行电动车保险制度,协调保险机构将电动车纳入承包范围,以降低电动车的行车风险,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五)加大路面管理执法力度。

      交警部门加强路面检查,克服畏难情绪,尽管电动车在管理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难题,但仍要主动“揽”责任上身,切实加大路面管理执法力度,大力查处违反交通信号、骑车带人、违法载人载物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严管严查严处罚。要不定时有针对性的组织对电动车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对电动车的高管态势,形成电动车违法有人查有人管,管了有效的形势。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既要坚持“人本主义”,也更要强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形成谁犯错谁承担,按照法律规定赔偿的理念,纠正目前存在的不管电动车对错,都要机动车赔钱的错误观点。

      (六)有针对性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力量,以电动车协会为平台,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图片展、宣传片,法院判例等形式在最大范围内开展宣传。强化群众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充分剖析超标电动车的危害。使电动车在速度、正确使用灯光、让行等方面进行规范。交警部门在日常交通管理宣传工作中要加大对电动车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群众法制意识、安全意识。特别是针对学生、老年人、妇女的不同心理特点,选择不同的宣传方法和模式,区别对待,对症下药,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起人们关注电动车带来的相关交通隐患和危害,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在全市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以遵法为荣、以违法为耻,以提升驾驶人整体素质,使其规范、文明行车。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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