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日)上午9点30分,长沙市芙蓉区交警大队在五一路的长沙饭店口进行电动车整治。交警们重点对比了电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的区别。
芙蓉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乐介绍,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在40公斤以下。最重要的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这是从外观上区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最主要标志,并且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
目前长沙市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50万台,其中94.5%的是电动车,且还在以每年12%左右的速度增长。电动车车速快,安全隐患较多,电动自行车有严格的规范,安全系数较高。
“电动车实际上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但由于数量太大,无法全部查禁,只能规范行驶。国家提倡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交警说。
另一方面,从2009年5月1日起,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到车管所登记备案并免费上牌领证。车主只需带上身份证、购车发票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即可。同时,交警部门对在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不予备案登记和发放编号牌。也就是说,在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上了牌照的,都是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