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深圳新闻网上冒出一道调查题:“表决一下,禁不禁电动车?”在迄今参与调查的124人中,支持者52人,反对者70人,不关心的有2人。这不就是很客观、很好的民意吗?
禁与不禁,都有民意反映。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普遍未经交通安全培训,缺乏安全驾驶技能,任意穿插、争道抢道、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现象,市民怨声载道。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时有报道,市民对此也有很大意见。
另一方面,有些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并不反感。不少市民觉得,电动自行车也是不错的交通工具,有时候等公交、挤公交非常麻烦,电动自行车让他们快捷地到达目的地,省去了上班迟到、回家太晚的烦恼。另外,订了奶、报的市民,也觉得送货员借助电动自行车,能很快把东西送到。
对于快递、送水、送气、送报、送奶等行业人员,“禁电”让他们很受伤。他们通过网络表达心声:“禁电”之后,他们往往选择普通自行车,挣得少了,人更累了,服务对象也不满意了。如果采用机动车代替、扩张服务门店,将罚款列入成本来应对“禁电”,将提高经营成本,最终提高服务价格。
这些声音都是真实的。一个合理的决策,应该能尊重利益各方的正当诉求,在协调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找到最佳平衡点,形成满足各方诉求的最佳结合体。比如,对特殊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网开一面”,加以规范而不予禁行,对其余的电动车在部分时段和路段禁行,也许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就是否“禁电”征集民意的举措,较好地满足了市民表达诉求的需要。据悉,已有多个特殊行业向主管部门递交报告,还有不少市民向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发去建议,希望对快递等特殊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网开一面”,酌情作出规定。这样,不同的民意得以聆听,为下一步决策打下了坚实基础。
谁都不能说,他的决定就一定代表正义。人们只能从程序上确保集合民意的过程最大程度地符合正义的要求,标准就是据以作出决策的讨论是否畅快,观念是否多元,信息是否充分。对多方声音进行汇聚,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这样的决策必将更稳健更合理,将能照顾到最大多数市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