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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公里/小时、重量40公斤”。近期,国家四部委下发通知要求,凡是超过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都将逐步淘汰。限期“淘汰”,却没有明确如何淘汰?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消费者质疑买电动自行车还有何意义?40公斤,销售者担忧这样的电动自行车如何保证其安全性?据了解,目前西安有65万辆电动自行车,如此众多“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何去何从,目前似乎并没有答案。
记者 王昕
“20公里/小时、40公斤”。对于西安众多电动自行车车主来说,这两个看似普通的数字却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近期,国家四部委下发通知要求,凡是超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都将逐步淘汰。
然而在政策出台的同时,一连串问号却摆在大家面前。限期“淘汰”,却没有明确如何淘汰?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消费者质疑买电动自行车还有何意义?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企业疑惑这样的电动车难道是用塑料做吗?而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初衷的这项政策,不少人更是对其能否达到效果产生疑虑。没想到,相关部门为电动自行车行业踩下的“急刹车”,却在消费者、生产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的种种质疑声中陷入了窘境。众多“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何去何从,目前似乎并没有答案。
时速20公里,那只是个“传说”
“20公里,那你买电动自行车干啥?还不如买自行车吧!”13日上午,西安经九路电动自行车城和伞塔路电动车市场内,前来买车的消费者并不算太多。在绿驹、台铃、雅迪、真爱等电动车销售店铺内,各种款式和颜色的电动自行车摆得满满当当。可要找到时速在2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却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们的车子时速一般在30公里左右,有的还能达到50多公里,只要你把限速器取掉,想跑多快都行!”在伞塔路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内,销售人员热情地介绍道。记者发现,在这里销售的不少电动车仪表盘上并没有刻度显示,而即使有也大多是指向50公里,甚至更高。据销售人员介绍,每辆电动车都有限速器,插上一般就只能跑20公里左右,如果把限速器拔除,一般都能跑到30公里—40公里。而消费者来这里购买也就是为了能跑得快点。“如果速度太慢了,谁还会来买电动自行车呢?”台铃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人员说。
同时,在电动自行车市场上,想要找到低于40公斤的车子也是件难事。除了价格稍高的锂电池电动车符合标准外,普通的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重量一般都在50公斤左右,甚至更重。“电池一般都在20公斤左右,40公斤的车难道用塑料造,安全性咋能保证呢?”伞塔路上的信远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表示。
限与不限,谁来平衡各方利益
据了解,目前西安有65万辆电动自行车。这就意味着,这一政策如果真正开始实施,将直接影响65万用户的利益,甚至关乎某些行业的“生死存亡”。
“电动自行车环保方便,对于我们这些上班族来说非常实用。如果说淘汰就淘汰,我们的利益损失如何赔偿。如果限速我们还不如买更便宜的自行车呢?”家住东郊长乐坡的李冬说。而对不少乘坐公交或者开私家车的人来说,淘汰超标电动车似乎是件“大好事”。“电动自行车太不安全,经常胡乱窜,也不听交通指挥,不仅让本来混乱的交通环境更加混乱,还容易造成车祸,早就该管管了!”在北郊行政中心上班的刘阳说道。
除了在普通消费者中引发反响,一些业内人士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作为我市唯一的一家电动车生产企业,西安东方信远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远”)总经理梁晓宏表示目前企业还未受到政策带来太大影响,但未来面临的压力将是不言而喻。
而对于电动自行车依赖程度颇高的快递行业也将面临巨大冲击。省快递协会秘书长闫世平说:“目前我市的快递行业几乎百分之百都是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物流工具,对于快递这种点对点、桌对桌的物流模式。如果这一政策得以实施,将意味着快递行业效率的下降以及成本的上升,这一行业将面临难以想象的严峻考验。”
另据了解,目前我市相关部门针对这项国家政策还未出台详细的地方实施意见。
首要问题应该是明确标准
“拿十多年前的标准要求现在的电动自行车显然已经落伍,况且如何淘汰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办法,即使以后可以以旧换新,换下来的这些电动自行车又有谁肯要,这部分损失谁来买单呢!”对于国家四部委出台的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政策,东方信远总经理梁晓宏说道。
此次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早在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2009年《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国标出台,其中延续了“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条款。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一块36伏的普通铅酸电池重量都在20公斤左右,这使得多数电动车整车重量很容易就超过40公斤的标准。虽然有同样续航能力的锂电池,但是锂电核心技术并不成熟,还没有实现大规模的生产,替代现有的铅酸电池并不现实。这就使得40公斤这一“高限”在企业看来暂时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一方面我们的城市骨架不断扩张,人们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有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电动车技术也早已不再是过去的普通自行车加个小电瓶,拿十多年的标准要求现在,确实有些太苛刻。”东方信远梁总经理说道。在他看来,目前首要的问题是重新拟定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行业标准,然后再谈如何淘汰以及治理的问题。
对于如何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根据此次四部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
和报废。而对于如何以旧换新等,也并未给出详细的方案和措施,这就使得这一政策留给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印象似乎只是“说说而已”。
不仅仅是限速那么简单
其实,关于电动自行车国标的问题,此前曾几次试图重新修订。但业内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电动自行车实质还是自行车,禁止轻摩化,时速不能高于25公里,重量不能大于40公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对接国际标准,不限制重量,时速提至30公里以上,满足现代消费者的出行需求。由于两种观点争论激烈,导致几次国标修订都中途搁置。而这个制定于十几年前的标准,也造成了电动车制造市场的混乱,导致大量的电动车每每上演生死时速,给道路交通安全制造了诸多隐患。
在责问“超标”电动自行车带来交通隐患的同时,另外一种声音则将焦点集中在如何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智慧。“造成交通混乱以及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人们的交通意识以及交通管理处罚措施,仅仅是限速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不少车主看来,即使消费者都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无法完全阻止人们对其进行改装后加速,加之交通管理部门并没有实际的手段判定电动自行车是否超速。
而在东方信远总经理梁晓宏看来,电动自行车不应该完全承担起交通混乱的“罪责”。“只要有车就会给交通管理造成麻烦,而交通事故的起因也更多的是因为驾驶人。因此在治理电动自行车中,除了作为生产企业应从源头把关,生产出在安全性能和速度指标上均能符合人们出行需要的达标车辆外,作为交管部门更应该智慧管理,对电动自行车上路中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惩治。只有这样才能既保障人们出行权,也避免电动自行车管理陷入“因噎废食”的尴尬境地。
新闻链接
电动自行车发展历程
●1995年 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走出清华大学实验室。
●2002年7月31日 北京“禁电”: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有效期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再核发、换发并禁止上路。
●2003年6月 福州、珠海、海南等多地相继“封杀”电动自行车。
●2004年5月1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划入非机动车范畴。
●2005年12月31日 北京取消“禁电”,执行目录管理制度,列入目录车辆核发牌证。
●2009年10月 “电摩国标”颁布,拟于2010年1月实施,因技术指标与电动自行车无缝对接,引发两标之争(电摩国标与电动自行车国标)。
●2009年12月16日 国家标准委员会发文,“电摩国标”暂缓实施,两标之争暂时平息。
●2011年3月18日 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发文,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生产、禁止上路。
●2011年5月 深圳等地出台“禁电令”,骑电动自行车进入限行区域罚款200元。
(记者 陈新整理)
上期反馈
降低公交车噪音 人人有责
本报讯(记者 陈新)上期连心桥报道的《乘坐公交车你被噪音了吗》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同时也有许多读者发出不同声音,认为公交车噪声中乘客也有责任,减低公交车噪声每个乘客都应该从自身做起。
市民刘利军先生认为,其实公交车上的噪音除了机械原因和报站器声响等硬件因素之外,很大一部分来自车厢内乘客的噪声,包括接打电话时旁若无人的高声调。刘先生称,他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他在上海乘坐地铁时看到过一句广告:宁静的地铁需要你的低调对白。
常坐公交车出行的邓先生也认为,如果每一个乘客都能对自己的声音稍做负责的话,车厢里的声音分贝一定能减弱许多,就像在餐厅里就餐的时候,在安静的餐厅里,如果每一桌客人都自顾自地高谈阔论,汇聚在一起将是巨大的声浪,同样让人难以忍受。邓先生讲起自己在比利时出差时遇到的一件事,比利时的主人宴请他们一行,在一个偌大的宴会厅里,同时有200多人聚餐,但是整个过程除了杯盘相碰的清脆声响,完全听不到别的声音,邓先生说他不敢想象,身边的任何一家餐馆会有这样的情形。
读者张林则提到了上期报道中有市民提出的香港的地铁里很安静的情况,张林说,香港地铁在人多拥挤的时候,车厢里都是安静的,因为没有人在车厢里高声讲话,乘客们都很文明,而我们身边的公交车上常见的是近乎嘶吼式的对白,完全没有可比性。
当然,作为公交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也表示,我市目前的个别线路公交车的确硬件条件不佳,机械噪声过大,他们会在尽可能的情况下逐步更换车辆,改进车辆设施,给乘客营造安静舒适的乘车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