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商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和车辆要一一对应悬挂。17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福州市交通整治办日前对电动车车架号打刻及合格证所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
据介绍,会议要求电动车最高车速等八项重要技术指标必须在合格证上予以标注,8月1日以后,商家销售的车辆,合格证和车辆要一一对应悬挂。另外,电动车的车架号必须在车身指定位置用压膜的方式打刻,商家要将各车型具体打刻的照片提交市质监局和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备案。商家在8月1日以后销售的车辆,车架号打刻位置和字体必须与备案照片一致,否则交管部门将不予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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