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还是“限”,一场事关电动自行车产业生死的博弈正在业界展开。
日前,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而所谓超标车即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而这一标准依据的是1999年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如此看来,电动自行车“超标”有法可依,然而此番限令却引起生产企业的不满。电动车行业研究学者、绿源电动车公司董事长倪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对此法规表示质疑,“1999年,全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不过5万多辆,技术也不成熟,而现在,伴随经济的发展,城市半径的扩大,无论是对电动自行车速度还是重量的规定,这个标准已经过时了。”
“一组12安的电池就要重16公斤,一组20安的电池重量更是达到28公斤,加上车体,40公斤肯定不止。”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销售员告诉记者,绝大多数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都超过这个重量。他表示,20公里最高时速也只是一个空头标准,一般车速都要超过这个标准,一些杂牌车速度更快。”在另一家电动自行车店,销售员表示,800瓦的车,装了限速线时速35公里,拔了限速线时速可达55公里;500瓦的车,装了限速线时速25公里,拔了限速线时速40公里。
对此,生产厂商也并未否认。倪捷表示:“电池重量增加,电机性能提高,其实是生产厂商根据目前消费者对于时速和骑行时间的需要进行的与时俱进的改革。如果依然按照国家十几年前的标准进行生产,那我们厂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是完全不切合市场需求的‘样品’,那么估计全国的电动自行车都要落伍,更不会有今天电动自行车产业的飞速发展。”
“如果目前强制执行四部门文件精神,新一轮行业洗牌将在所难免。”著名财经评论员马光远对此表示,《通知》除了对具体产品的速度、重量等有明确要求,还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能力等多方面做出规定,行业内的一些中小企业很难过去这些门槛。
此外,一些电动自行车的下游产业也将不可避免受到冲击,其中以将电动自行车作为主要运输工具的快递业首当其冲。“如果不让使用电动自行车,我还真想不到有其他更好的配送方法。”有快递业负责人不无忧虑地向媒体表示。京东商城董事局主席兼CEO刘强东也通过微博表示,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制使得其公司运营成本猛增40%。而EMS、顺丰等多家快递公司为应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制政策,正在计划采购小型面包车来替代电动自行车。但是他们也无奈地表示,小型面包车不仅不如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成本也增加了不少。
事实上,此番整改已经并非国家第一次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然而,多次对电动自行车行业实施监管却收效甚微,这在某种程度上暴露出该行业标准的尴尬与监管不力的顽疾。
在采访中,有多位相关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电动自行车标准理应与时俱进,做出相应调整。近日,中国自行车协会也就这一热点话题做出回应,称四部门的发文引发了企业和行业的反思,但也应与当下的实际发展情况结合,加快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修订。
据来自中国自行车协会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1.2亿辆,近些年产量一直保持在2000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售后服务薄弱;由于1999年的标准12年未动,保有量中还有“超标车”上路行驶等。但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了。而这次四部门文件的出台忽视了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包括生产企业、销售商,甚至消费者,为此,我们正在向有关方面反映和呼吁。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认为,随着城市生活半径的提高,以及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快递等行业,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允许电动自行车跑快一些。同时,为适应电动自行车行驶里程的提高,36伏、48伏这些高负荷电池被广泛采用,其重量分别达到16公斤和20公斤,已经接近整车重量标准的一半。而旧国标中,40公斤的整车重量标准建立在24伏电池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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