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传递出淘汰超标电动车的信号,一些准备买车的市民迟疑了,电动车卖场也反映销量大不如前。
业界人士称,所谓“超标车”的提法不准确,并给人们在当前形势下如何选车提出建议。
市民:担心刚买的车被淘汰
采访发现,市民最担心的就是刚买的电动车被淘汰。
“买车可是花了我俩月的工资啊!”市民高林说,他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前些年刚参加工作时,买不起汽车,就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他知道郑州是一个禁摩的城市,他骑摩托车时就混入非机动车流中行驶。今年3月,他最终没有逃脱人民警察明亮的眼睛,摩托车被查扣强制报废。随后,他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当时,他选车的标准是速度快、动力强。他一直谨守规矩,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人多时,他放慢速度,人少时再加速行驶,时常望一眼快车道上排成长龙的汽车,心里充满了快乐。听说要淘汰超标电动车,他特意测了一下车的重量,60公斤,心里十分忐忑:他花将近3000元买的车,才骑了几个月,就要被淘汰了。虽然听说可以换新、回购和报废补贴,但那能折合几个钱?
还有一些市民表示,他们原本打算在近期购买电动车,但听说超标电动车要被淘汰,他们不得不推迟购买,等形势明朗了再说。
卖场:电动车销量大不如前
来自一些电动车卖场的消息显示,淘汰超标电动车的消息传出以后,各卖场的销量大不如前。一些业内资深人士表示,“超标车”的提法并不妥当,应该明确所谓“超标车”的身份。
“按照通知精神,我们卖出的电动自行车中,超标的要占四分之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电动自行车连锁卖场副总称,目前,四部委通知中所说的标准,实际上是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分标准线:即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是划入非机动车范围的电动自行车,超出这一标准的为电动摩托车。2009年,国标委将重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在全国电动车行业的一致反对下,该标准被延缓执行。所以,虽然省会禁止燃油摩托车,但交通部门没有充足的理由,去查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没有身份界定的电动摩托车。同时,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时速30~40公里,车重60~70公斤的电动车越来越多,成为主流车型。
一位大型电动车连锁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小程称,目前,他们旗下卖场的客流量、成交量较以前都大大减少。如果严格按照四部委通知精神,他们卖场内待售的电动车,近七成属超标车,“还没有出卖场就面临淘汰,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法:当前形势下如何选车
来自一些电动车卖场的消息称,不少光顾卖场的市民都在询问买什么样的车不会被淘汰。业内人士给出了两个方法:保守选择法和产业方向观察法。
黄河路一家电动车卖场负责人赵朋说,所谓的保守法,就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的通知中提到的标准选购,即所购电动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符合这样的条件,肯定不会被淘汰。
“产业方向观察法,就是从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中寻找购车标准。”多个知名电动车品牌河南总经销商老张说,目前,国家推出了电动车下乡政策,中标的品牌和车型已经公示。这些品牌和车型既然中标,说明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要求的,应该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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