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在沙坪城区各条街道上都设置、张贴有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记者调查
近段时间,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将超标自行车纳入限期淘汰的行列。记者就“限淘令”了解了市民、商家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的看法。
□文/图 黄生 吴剑波
市民
收起超标车 搬出自行车
就电动自行车“限淘令”,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位车主以及市民,有不少市民对此仍不知情。
“如果这样的话,只好搬出以前用的自行车代步了。”为了节省上班时间,在鹤山城郊工业区工作的冯女士半年前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对“限淘令”她并不知情,处理这辆“超标”电动车成了一个问题。
有市民认为,电动自行车环保而且不产生噪音,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也减少了出行的成本。而针对电动自行车容易发生事故这一问题,应该从加强交通管理入手。
家住鹤山美雅新村的宋先生对“限淘令”表示理解:“车速太快,开起来又没有声音,再加上横冲直撞不遵守交通规则,‘限淘’也是出于安全考虑。”
商家
电动车超标 市民不敢买
根据四部委通知,电动自行车的整改规范是按照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以前每天大概能卖3辆,现在10天也卖不了一辆。”人民路一间电动自行车店负责人张先生对记者说,对于“限淘令”自己早就知情,该规定对店内的生意影响明显,“有顾客来买电动自行车会问到这个事情,我们也明确告诉他们这些车辆超标了。”张先生认为,应该从源头管治,作为代理商只负责从厂家买进合格产品,如今进货渠道也受到影响。
交警
电动车事故 占总数逾两成
鹤山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比较普遍,占事故总发生率的20%以上。而出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交通法律知识贫乏,表现在违法横穿公路、冲红灯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规定载人载货等方面。
据悉,为了让市民清楚辨认何种电动自行车超标,交警部门在鹤山沙坪城区各条街道上都设置、张贴有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供市民参考,张贴此类海报100多幅,市民也可以到交警部门或电动自行车店咨询了解。
记者了解到,对于超标电动车的淘汰处理办法,相关部门未有实施细则。交警部门将对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查处。市民买了电动车后,发现车辆超标,则由其个人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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