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宁波市保险业协会了解到,从今天起,宁波市各财险公司将联合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以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促进因电动自行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据交管部门统计,目前宁波市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约100万辆,这还不包括很多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度,宁波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158人死亡,同比上升10%。除了与汽车及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伤亡之外,电动自行车之间、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也呈高发态势。在目前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中,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50%以上。
宁波市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逐渐增多,在没有保险保障的情况下,事故双方所受的损失无法得到补偿,导致纠纷越来越多。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推行,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该险种的主要保障范围是,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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