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国说,电动自行车作为部分市民的代步工具还是客观存在,但有少量的电动车主没有按照交通规则来行车。我觉得政府还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首先就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也包括行人都要严格地按交通规则来行车、来走路。电动车这一方面,我们要加强管理,按交通规则来管理,网友提出的要从销售渠道来加强管理,也是对的。
现实当中,有部分电动车实际上不具备通行的基本要求,所以我们也要尽快采取措施。电动车在销售这个环节,根据有关的要求和实际,我们也要设置一些规范,不合格的电动车就要退出。在平时的上路运行过程当中,我们要进一步的严格管理,这样既是保护电动车车主也是保护广大的市民出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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