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从南昌市交管局获悉,在今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且不在《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产品目录公告》(简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从9月1日起的60日内,车主带好相关证明可到就近的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点办理上牌手续。
据介绍,南昌市四县五区的居民在5月1日前购买的脚踏装置并有骑行功能的,但不在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可在9月1日至10月31日(60日内),车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在南昌市(县)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点就近办理上牌手续。交管部门将按照要求查验车辆,按照《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具备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核发车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