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常常挤占机动车道
昆明市公安局请您对电动车管理提建议追踪
8月24日,昆明市公安局邀请市民对电动车管理提建议。热心市民们对电动车销售环节、登记注册、购买保险、学习操作、违法严管等方面都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可以看出昆明市民对严管电动车的热切期待。24日,记者采访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处时得知,昆明市正在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严控电动车大型化、摩托化。
从事新闻工作的孙先生提的建议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电动车办理登记、购买保险、二手电动车转移登记等3项,他都表示赞成;对于“什么样的电动车可以注册”,孙先生认为,这要由公安交管部门来定。其他市民大多赞成以20公里(或30公里)的时速来定;对于“电动车的报废年限”,孙先生觉得6年比较合适,其他市民也倾向于5到6年这一年限。对于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所有参与的市民都认为应该严格处罚;对进入昆明市场销售的电动车,孙先生认为应从源头上严加控制,必须符合规定才能销售;也有市民认为,对于不合规定的电动车应不予办理登记,查到就按无牌无证车辆收缴。
24日,市交警支队法制处晋警官就正在起草的《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作了一些介绍。
“我们现在执行的1999年关于电动车的标准是‘40公斤以下、设计时速20公里以下,在道路上行驶时速15公里以下’,昆明市125万多辆电动车中,大约有一半以上不符合这个标准。而国标的这一规定存在缺陷,实际操作性比较差。草案起草小组现在的任务是,要制定一个适合昆明实际情况,又具有操作性的标准。比如,将对电动车的功率、电压、尺寸、速度进行严格规范,核心内容是严控电动车的大型化和摩托化。目前这一标准还没有明确答案。”
晋警官表示,这个标准一旦出台并获得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将按照“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进行管理,就是说,超过这一标准的电动车将不能在昆明市场销售,自然也不能注册。
电动车的报废年限是否像摩托车,最长时限为13年?对于这个问题,晋警官表示:“不可能,电动车的制作材料远不如摩托车,年限要低很多。昆明希望通过现在严控大型化、摩托化的电动车,在几年之内使超大、超速的电动车自然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