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质监局公布了今年二季度对电动自行车等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6%的电动自行车因超速或超重不合格。
据悉,本次抽查的电动自行车样品主要在西安地区的销售企业抽取,共抽查企业46家,抽取样品50个批次,合格样品47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4%。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最高车速和整车质量项目不合格。最高车速不合格表现为实测车速超过强制性标准规定的20公里/小时,个别车速甚至超过31公里/小时。
据介绍,为了确保骑行者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限定在20公里/小时以下,如速度过快易发生危险。整车质量不合格表现为实测值大于40公斤的标准规定,车辆超重不仅浪费电能,减少续行里程,还会影响刹车制动性能,给骑行者带来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