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4日起,北京晚报、钱江晚报、齐鲁晚报等数家报纸刊登一则北京金超威电源有限公司致歉声明,内容为:我公司生产销售侵犯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商标权的蓄电池产品,导致消费者误认,特此致歉。此举表明超威公司“打击假冒超威商标专项行动”初战告捷。
今年以来,在山东、安徽、北京等地市场上大量出现冠名“北京金超威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志“晶品超威”的电动车电池。其使用的商标直接仿冒了超威公司的商标,其外包装也直接模仿了超威公司产品独有的包装装潢,扰乱了超威公司产品的正常销售,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经超威公司代理商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处理后稍有收敛,但不久侵权行为死灰复燃,侵权者甚至在部分地区明目张胆开出了销售门店。
鉴于市场上假冒超威商标的严峻形势,为了维护超威的品牌形象,保护超威公司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3月份开始实施了“打击假冒超威商标专项行动”。经过深入调查取证,掌握了北京金超威公司涉嫌侵权行为的大量一手证据,于5月5日向北京崇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金超威公司迫于法律威严,主动停止了一切侵权违法行为,一次性销毁了全部侵权产品及外包装,在北京晚报、钱江晚报等报纸登报赔礼道歉,停止使用“金超威”字号,并赔偿超威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