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长兴这个浙北县城,在大街的电动自行车车尾上都有一个大铁牌,很奇怪。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车辆看护点的张大爷,张大爷告诉说:这是我们长兴县的新举措,是长兴电动车协会给我们电动车会员发的。现在我们的电动自行车也有了‘身份证’了,还可以办保险啊,现在老百姓出门有保障多了。”
破解“三不”状态,积极回应民生
电动车管理一直是盲区,由于生产厂家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导致大量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投入市场,电动车始终处于一个“不登记备案,不上牌照,不参加保险”的“三不”状态。
据不完全统计,长兴县目前拥有电动车辆20万辆,其中有80%的电动车是不符合国家规定。在查获被盗的电动车辆有70%的电动车因为无法找到失主而无法返还,甚至有些案件无法定案。这也导致电动车盗窃案多发,案件调查取证难,有效打击困难;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处置难,进而引发民事纠纷大量存积,消耗了大量的行政管理成本,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长兴县治安大队教导员左智华介绍说:“电动车发生事故后,双方很难达成共识,特别是较大损失的事故,赔偿更是成为难题,一定程度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
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于全县治安交通管理和社会稳定的实际需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公安局牵头,于2009年9月成立了长兴县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协会。推行电动车户籍化备案管理,倡导参与电动自行车保险。
参保获保障百姓得实惠
2009年10月17日,洪桥镇小沉渎自然村,62岁的杨金海老伯,在洪桥镇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办理点办理了电动车身份登记并购买了保险。
不巧,在10月31杨大伯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乡村路上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3200元,后获得保险公司理赔金2240元。同样在2009年12月,虹星桥镇周雪山驾驶电动车在乡村道路与一77岁老妇相撞,造成损失25000元,保险公司调解赔偿周雪山第三者责任损失21358员。
拿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款后周雪山很感:“买保险的时候还犹豫过,假如当时没买,这25000元钱就要自己出了。”不论是三千还是两万对老百姓来讲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目前长兴县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保费50元,最高赔付500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20元,最高赔付11000元;而加入长兴电动车协会只需10元的会费,登记手续和发放电动车“身份”牌完全免费。
工作开展至今,长兴县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协会入会人员达11万余人,涉及电动车辆近12万辆。参保车辆近5万余辆,参保资金达350余万,农村参保率高达80%。保险公司受理电动自行车理赔案248件,已理赔103件,涉及赔偿资金78万元,其中完毕40万元。
防盗备案制协破大案
电动车防盗备案已不是单纯孤立的一项管理手段,目前,长兴县公安机关专门研发了电动车防盗备案系统,实现信息库管理体系,并利用数据库破获多起案件。
2010年6月1日,雉城派出所通过电动自行车信息库对比抓获公安部网上通缉犯李某。李某,男,于今年2月来在长兴县多地窃得电动自行车11辆案值1.8万元,通过信息库已成功追回赃车5辆,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时隔不久,6月10日,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核实电动自行车备案信息登记中,抓获公安部网上通缉犯叶某。叶某,女, 2009年2月因涉嫌合同诈骗案被江西南昌市公安局上网通缉。
通过电动自行车信息备案制度,长兴县有效预防了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今年一到五月份电动自行车被盗案发生213起,案件起同比下降23.7%。
还是有大多数未进行信息备案的,为此,长兴县实行了“四个一律”。即:未登记报备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检查;首次违法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一律罚款处理,第二次违法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一律接受学习培训;机关、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一律纪律处分。截至记者采访时,据通报已有相关单位的16人,因为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相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诫勉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