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商情网:行业资讯旗舰!
免费注册>>
经销商登陆 | 商情通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正文
8月30日后 拉萨无牌电动车不许上路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2010-6-29 11:00:08
我来说两句( ) | |
[提要] 8月30日后,未上临时牌照的电动车将不允许上路。如果上路,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通告指出,需要上临时牌照的电驱动二轮、三轮车的具体衡量标准为: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行驶功能、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或者有三个轮子的车辆。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须按照机动车规定进行管理。

  对于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则按电动自行车管理。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需要上临时牌照的电动车,其关键之处就在于以电瓶为动力,同时又不属于助力车,“有些车也有电瓶,但它主要还是以脚踏板为动力,电瓶只是辅助,这类车辆就属于非机动车。”

  8月30日后无牌电动车不许上路

  2010年4月21日前购买的电驱动二轮、三轮车,可以在2010年8月30日前凭车辆合格证明、发票及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临时牌照,而4月2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不能上临时牌照。

  “4月21日,拉萨市公安局、拉萨市工商局、拉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拉萨市信访局联合召集部分电动车车主开了会,向电动车车主传达了意见。对已有的电动车我们可以上临时牌照,但对这个时间之后新增的电动车就不再上牌照了。” 上述负责人说。

  8月30日后,未上临时牌照的电动车将不允许上路。如果上路,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电动三轮车限制行驶时间和范围

  通告指出,由于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因此,取得临时牌照的电驱动二轮、三轮车驾驶员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同时,车辆所有人还应当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不仅如此,每天21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取得临时牌照的电驱动三轮车才能在全市范围内通行;而从早上7时至21时的交通繁忙时段,江苏南路全段、北京中路全段、林廓北路全段、林廓东路全段、朵森格路全段、娘热路南段、康昂路全段、宇拓路全段、德吉路全段、民族路全段限制电驱动三轮车通行。

  临时牌照只能在拉萨用2年

  另外,从7月1日起,凡在拉萨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驱动二轮、三轮车辆的,拉萨市质监和工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规定予以处罚。该条款的内容是: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据了解,即使是此次上了临时牌照的电动车,也只能在拉萨市行驶2年。上述负责人表示,这类电动车在技术标准上没有达到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事故率比较高。临时牌照到期以后,这些电动车可能会被要求退出拉萨市。

关键词:拉萨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分享到:
新闻商机企业整车配件招聘求职
 Vip企业
供应 | 求购 | 招商 | 合作
 精彩图赏
香车美女 | 经典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