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开始,台州公共自行车保险项目正式启动,市内1000辆已经投入使用和即将启用的公共自行车全部上了“双保险”。
这“双保险”分别是,意外伤害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这就意味着,市民在使用城市公共自行车期间,如果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事故,本人受伤的,经相关人员实地勘察及提供的相关证明可获相应的保险赔偿。同时,市民在使用公共自行车时,不慎造成他人(第三者)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将对第三者进行赔偿给付。据了解,“双保险”的最高保额为10000元。
据台州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此举是为了推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方便市民出行,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市民在使用公共自行车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共自行车借用项目的公益效能。
据悉,从5月开始,台州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就与保险公司商谈合作事项,决定为每辆运行中的自行车都上“双保险”。本次除对已经投入使用的800辆公共自行车进行意外伤害和第三方责任的双保险外,还对另外200辆即将投入使用的已订购公共自行车,也同时进行了这两项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