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6月10日起,长兴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电动自行车(含二轮、三轮)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从而进一步强化城市交通环境整治。
自2007年以来,长兴以城区和国省道为主战场,持续保持了对严重交通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达成了对汽车、摩托车的常态严管,使机动车管理逐年步入了良性轨道。但由于各种原因,非机动车管理仍然相对薄弱,城区尤为突出,已成为影响建城区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另外,影响城区交通秩序主要集中在货运三轮电瓶车、电动自行车、营运人力三轮车“三类”车辆,突出表现为“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含逆向行驶)和违法停车”四类多发性违法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长兴建城区电动车总量高达8万辆。今年以来,全县日均发生涉及电动车事故高达20起,此类事故极大多数原因是因骑车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突然变道转弯或横穿等随意违法行为而引起。
电动车不仅成为城区“行路难、开车难”的问题,更是事故的“大户”,这是有一定原因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鲍世锋告诉记者:“从职能管理来看,电动车存在三大问题:教育缺失。由于电动车上路不需要任何培训考试,绝大多数驾驶人缺乏最基础的安全行车知识;对法律法规了解的缺失。由于同样的原因,绝大多数驾驶人不了解法律对电动车上路行驶的相关规定,导致随意行车现象普遍;管理的缺失。由于法律的滞后,导致源头管理缺失,路面管理缺少抓手,社会管理缺少行之有效的手段。”
“此次整治行动必将进一步强化我县对电动自行车的路面职能管理,在行动中,对已办牌的非机动车,我们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纳入非机动车正常管理;对未登记办牌的,将综合运用管理措施,直至采取强制手段,助推全县电动车防盗备案工作全面快速推进。”鲍世锋表示。
据了解,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为范围为建城区。含中心城区、开发区、龙山新区,重点是中心城区。鲍世锋说:“通过集中整治,希望使建城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违法停车‘四类’多发性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城区交通环境整体有效得到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