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登记目录》的公告(2010年第3批)
下列单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经检验、审核,列入《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登记目录》,准予在杭州市生产销售上牌登记。
一、浙江皇冠王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皇冠王牌 TDR168-1Z TDL169-1-1Z TDR115-1-1Z
二、杭州佳丽奇车业有限公司
佳丽奇牌 TDR31-1Z
三、金大集团有限公司
金大牌 TDP1005Z
四、杭州奔豹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奔豹、快威牌 TDP837Z
五、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
哈利斯顿牌 TDR1002Z TDP0974Z TDL1003Z TDR1001Z
六、嘉兴市菲利普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菲利普、PHILLIPS牌 TDL935Z TDR833BZ TDR834DZ
七、上海立马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立马牌 TDP169Z
八、台州市立马车业有限公司
立马牌 TDP192Z
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